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县欣栋衣车零件厂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略)MA08NA7M1R | 建设单位法人:蒋立强 |
蒋立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略) |
建设(略)
**县欣栋衣车零件厂 新建年产200万套缝纫机零件 项目 | 项目代码:|
(略) | |
2021版本:086-金属制品修理;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铁路、船舶、航空航**运输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5-(略)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略) |
(略) 纬度: 39.53063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市**县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略) |
昌审批环字〔(略)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略)MA08NA7M1R001Z |
(略)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129 |
50 | 运营单位名称:**县欣栋衣车零件厂 |
(略)MA08NA7M1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县欣栋衣车零件厂 |
(略)MA08NA7M1R | 验收监测单位:**恒丰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略)G | 竣工时间:(略) |
(略) | |
(略)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略)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略)com/gs/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新建(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新建(迁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略)办公区383m2,附属用房346m2。配套建设及室外道路、绿化、室外配电、室外给排水等工程。本项目主要生产缝纫机零部件,切布刀、勾针、压脚共计200万套(尺寸较小,约为1-3厘米不等)。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建设生产车间1366m2、库房329m2、办公区383m2,附属用房346m2。配套建设及室外道路、绿化、室外配电、室外给排水等工程。本项目主要生产缝纫机零部件,切布刀、勾针、压脚共计200万套(尺寸较小,约为1-3厘米不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抛丸、喷砂、打磨、电火花机加工工序等 | 实际建设情况:抛丸、喷砂、打(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略)等产生的废气。抛丸、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电火花废气(略)。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荒佃庄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用水中,生产废水为光饰滚筒机、振动研磨机、涡轮滚筒以及超声波清洗机废水,经厂区两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磨、铣等其他设备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措施降噪。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 本项目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废砂、废金属屑、不合格品、除尘灰、废布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电火花油桶、废润滑油桶、废防锈油桶)、废切削液、废电火花油、废油泥、废含油金属屑和废切削液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包含(略))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抛丸、喷砂、打磨、电火花机加工工序等产生的废气。抛丸、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电火花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经化(略),进入荒佃庄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产用水中,生产(略)滚筒以及超声波清洗机废水,经厂区两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磨、铣等其他设备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项目设备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措施降噪。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 本项目边角料、废弃包装材料、废砂(略)油桶、废防锈油桶)、废切削液、废电火花油、废油泥、废含油金属屑和废切削液桶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包含废含油抹布)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编写应急预案备案编号:(略)-2023-355L;现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略)MA08NA7M1R001Z。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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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89.024 | 89.024 | 0 | 0 | 89.024 | 89.0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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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略)) | 化粪池 | 化粪池出口水样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浓度范围值依次为8.1~8.2、85mg/L~140mg/L、99mg/L~135mg/L、16.6mg/L~20.2mg/L、40.8mg/L~65.2m(略).79mg/L~2.44mg/L、26.7mg/L~39.2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同时满足荒佃庄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略)(GB16297-1996) | 布袋除尘器 | 抛丸、喷砂工序除尘器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范围值为33.1mg/m3~37.1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其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的范围值为0.013kg/h~0.01(略),符合本次验收检测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排气筒高度15m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要求 |
表3 噪声(略)
1 | 项目设备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措施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项目设备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以及距离衰减措施降噪 | 厂界西、北昼间范围值为52dB(A)~59dB(A),符合《(略)(GB 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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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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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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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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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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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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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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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略)(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略),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