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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天丰缝纫机零件厂 新建年产200万套缝纫机零件项目

河北秦皇岛 采购中标 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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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县天丰缝纫机零件厂
(略)MA096CBR1R周辉田
周辉田**省**市**县
(略)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略)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略)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县天丰缝纫机零件厂 新建年产20(略)
2021版本:069-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物料搬运设备制造;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C3553-C3553-缝制机械制造
**省**市**县 荒佃庄皮毛工(略)
(略) 纬度: 39.5262**市**县行政审批局
(略)
昌审批环字〔(略)(略)MA096CBR1R001X
2020(略)1130
20**县天丰缝纫机零件厂
(略)MA096CBR1R**县天丰缝纫机零件厂
(略)MA096CBR1R**恒(略)
(略)G(略)
(略)2024-06-13
https://(略)com/gs/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建(迁建)新建(迁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县天丰缝纫机零件厂投资1130万元,将厂址迁建于**市**县荒佃庄皮毛产业园华杰路西侧,占地面积1763m2,总建筑面积 2424m2,其中生产车间1366m2,库房329m2,办公383m2,附属用房346m2,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室外配电、室外给水等工程,迁建前的设备全部淘汰。生产规模为年产缝纫机零件200万套。**县天丰缝纫机零件厂投资1130万元,将厂址迁建于**市**县荒佃庄皮毛产业园华杰路西侧,占地面积1763m2,总建筑面积 24(略),其中生产车间1366m2,库房329m2,办公383m2,附属用房346m2,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绿化、室外配电、室外给水等工程,迁建前的设备全部淘汰。生产规模为年产缝纫机零件200万套。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抛丸、喷砂、打磨、钻孔、电火花机加工等抛丸、喷砂、打磨、钻孔、电火花机加工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抛丸、喷砂、打磨、钻孔、电火花机加工等工序产生的废气。抛丸、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钻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电火花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研磨工序、超声波清洗以及光饰滚筒机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荒佃庄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研磨工序、超声波清洗以及光饰滚筒机废水经厂区内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设备循环(略)。 (3)噪声(略)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均置于车间内,经建筑(略)。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废 本项目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砂、除尘灰、废布袋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火花油、废火花油桶、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暂存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运输并处理;生活垃圾(含废油抹布)送至环卫部门指(略)。(1)废气 本项目废(略)的废气。抛丸、喷砂废气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打磨、钻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移动式除尘器收集处理。电火花废气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研磨工序、超声波清洗以及光饰滚筒机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荒佃庄镇(略)用于生产,设备循环水箱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带锯床、磨床、冲床、车床、液压机、研磨机、除尘风机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设备均置于车间内,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噪。本项(略)。 (4)固废 本项目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弃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废砂、除尘灰、废布袋统一收集后外售,(略)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运输并处理;生活垃圾(含废油抹布)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编制应急预案,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本项目已编写应急预案并取得备案编号:(略)-2023-354L;现已取得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略)MA096CBR1R001X。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46.8 46.8 0 0 46.8 46.8 /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0 0.005 0.005 0 0 0.005 0.005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略)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 化粪池 化粪池出口水样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浓度范围值依次为8.4~8.5、160mg/L~200mg/L、352mg/L~385mg/L、17.8mg/L~21.6mg/L、151mg/L~224mg/L、6.48mg/L~7.85mg/L、35.4mg/L~39.6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略)4中三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同时满足荒佃庄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布袋除尘器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布袋除尘器 抛丸、喷砂工序除尘器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浓度范围值为7.8mg/m3~12.6mg/m3,符合本次验收检测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略)2中其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的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的范围值为0.001kg/h~0.003kg/h,符合本次验收检测执行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略)2中排气筒高度15m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设备(略),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噪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设备(略),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安装减振基础等措施降噪 厂界北昼间范围值为56dB(A)~58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略))表1中2类功能区排放限值的要求。本项目夜间不生产。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略)是否落实环评文(略)
1 /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略)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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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略)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略)(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略)(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略),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略)
不存(略)
验收结论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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