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SW-2408 | 宗地总面积: | 92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张三丰大道东侧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0.000< 并且 ≤2.0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4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商务金融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商务金融用地 | 9234 | ||||||
投资强度: | 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5万元 | 估价(略): | (略)BA0034 | ||
现状土地条件: 无 | |||||||
起始价: | 771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备注: (略)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略)
三、 本次国有土地(略),按照价(略)。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市自然**局4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略)至 (略)到 **市自然**局4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略)。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略)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略)**市公共**交易中心(**市熙春路电信大厦三楼拍卖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略),若不足二人,地块的拍卖活动自动终止。 2、竞得人如是自然人或不是在**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竞得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在我市注册新公司,并与我局签订《(略)。 3、本次出让地块应由受让人整体自持,不得将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地下建筑物分割登记办证、不得分割转让(或销售)、分割抵押。 4、竞买申请人竞得地块后应对出让地块做好地质(略)防护工程,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5、该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7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纳土地出让金的50%,其余土地出让金在60日内缴清。 6、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中竞买须知的相关内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市(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